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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各教学点教学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2025-12-11浏览量: 供稿: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打印本页

鄂开大教〔2025〕6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开放大学(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2025年体系各教学点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省校已完成2025年度全省体系各教学点的教学工作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方法

本次考核依据《国家开放大学教学质量因子(2024版)》,围绕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系统开展,对全省各教学点2024年秋季和2025年春季的教学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定。考核以“一网一平台”教学数据抓取为核心,结合教学检查情况、学位论文工作完成情况,并参考教学点办学规模,最终确定各教学点的考核结果等次。

二、考核结果

序号

考核结果等次

单位名称

奖励金额

1

优秀

孝感市开放大学云梦分校

20000元

2

优秀

咸宁市广播电视大学赤壁分校

20000元

3

优秀

孝感市开放大学

20000元

4

优秀

荆州市开放大学

20000元

5

优秀

十堰市开放大学

丹江口分校

20000元

6

优秀

十堰市开放大学

20000元

7

优秀

仙桃市开放大学

20000元

8

优秀

宜昌市广播电视大学

20000元

其余教学点考核等次为合格。

三、相关要求

本次考核坚持“以评促建、提质增效”,旨在推动全省开放大学体系教学质量规范化提升。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深入对照指标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考核优秀单位应持续巩固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合格单位要对标改进,稳步优化提升。各相关单位须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省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



                         湖北开放大学 

2025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罗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