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开大教〔2025〕6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开放大学(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2025年体系各教学点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省校已完成2025年度全省体系各教学点的教学工作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方法
本次考核依据《国家开放大学教学质量因子(2024版)》,围绕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系统开展,对全省各教学点2024年秋季和2025年春季的教学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定。考核以“一网一平台”教学数据抓取为核心,结合教学检查情况、学位论文工作完成情况,并参考教学点办学规模,最终确定各教学点的考核结果等次。
二、考核结果
序号 | 考核结果等次 | 单位名称 | 奖励金额 |
1 | 优秀 | 孝感市开放大学云梦分校 | 20000元 |
2 | 优秀 | 咸宁市广播电视大学赤壁分校 | 20000元 |
3 | 优秀 | 孝感市开放大学 | 20000元 |
4 | 优秀 | 荆州市开放大学 | 20000元 |
5 | 优秀 | 十堰市开放大学 丹江口分校 | 20000元 |
6 | 优秀 | 十堰市开放大学 | 20000元 |
7 | 优秀 | 仙桃市开放大学 | 20000元 |
8 | 优秀 | 宜昌市广播电视大学 | 20000元 |
其余教学点考核等次为合格。
三、相关要求
本次考核坚持“以评促建、提质增效”,旨在推动全省开放大学体系教学质量规范化提升。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深入对照指标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考核优秀单位应持续巩固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合格单位要对标改进,稳步优化提升。各相关单位须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省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
湖北开放大学
2025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罗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