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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湖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2024年“教学之星”“助学之星”“学习之星”的决定

发布:2024-12-09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鄂开大教〔2024〕7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开放教育办学体系的教学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的工作成果,激励学生努力进取的精神,经各市(州)电大推荐、专家评审组评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在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表彰“教学之星”“助学之星”“学习之星”各10名(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师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铸辉煌。也希望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师生以先进为榜样,顽强拼搏、勇于担当、锐意进取,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2024“教学之星”“助学之星”“学习之星”名单

 

 

                                  湖北开放大学 

202412月9

 

责任编辑:罗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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