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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体验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2024-06-11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各市(州)、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各教学点:

根据《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共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4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体验中心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体系办学单位

二、申报及建设数量

拟在全省办学体系内建设8-10个学习体验中心。

三、申报条件

1.有满足开放教育教学条件的独立办公场所(教室、计算机教室、保密室、办公室等);

2.有充足且稳定的教务教学团队,市级电大不低于20人,县级电大不低于10人;

3.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不低于300人,且近一年单季招生人数不低于100人;

4.近一年网检数据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5.近一年开放教育考试无违纪违规情况;

6.有专用于学习体验中心建设且面积不低于20平米的办公场所;

7.有专用于学习体验中心服务和维护的工作人员2-3名。

8.规范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标识、校训等文化元素

9.有便于师生体验的相关设备(电脑、智慧大屏、数字化智慧一体机、数据驾驶舱等)。

四、工作安排

学习体验中心经过单位申报、市级推荐、省级材料评审及实地考察后综合认定。

(一)单位申报(即日起至616)

申报工作以市()为单位,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体验中心项目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各市()电大。

(二)市级推荐(617日至623)

各市()电大统筹区域内该项工作的申报,积极组织、发动、遴选、推荐,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量,择优推荐。

请各市()电大于623日前,将盖章后的《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推荐表》(附件2)、《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体验中心项目申报表》PDF版、自评支撑材料等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箱见后文)

(三)省级评审(624日至1129)

1.材料评审(624日至630)

省校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材料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2.中期评估(8月至9月)

省校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对立项建设的单位进行中期评估。

3.项目验收(1021-1129)

省校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单位学习体验中心进行实地验收,确定奖励名单及等次,对通过验收的学习体验中心提供30000—80000元的奖补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艺  吴洁

联系电话:027-87526389

电子邮箱:hbkdjwc@hbou.edu.cn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体验中心项目申报表

2.湖北开放大学学习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推荐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4611

 

责任编辑: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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