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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电大进一步深入推进开放教育办学评估整改的通知

发布:2023-10-26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专家组指导意见和国家开放大学关于评估整改的有关要求,形成全省体系较为完善的质量治理闭环和创优提质长效机制,现将基层电大深入推进办学评估整改的主要任务通知如下。

一、市、县电大加强统筹协同。市(州)电大、荆楚学院积极争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积极对接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有关要求,加强对区域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统筹协调。通过签订协议、建立校领导联系县级电大(教学点)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机制,共同争取项目、共建团队、共享资源等,加强对县级电大的指导服务,增强市(州)、县电大发展牵引力、带动力、凝聚力。县级电大要积极落实市(州)电大的要求指导,主动做好协同配合。(省校对接部门:党办校办、教务处、社区教育学院)

二、加强文化建设。对照《进一步推广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标识、校训、校歌实施方案》,综合运用好国家开放大学标识、校训等多种文化元素,加大对开放大学文化的宣传力度。在学生活动中、线上线下教学、室内外公共空间进行宣传。深入开展知校、爱校、荣校主题教育,覆盖新生入学教育、新教师岗前培训,让师生了解开放大学的发展历史、精神内涵与责任担当。积极参加总部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宣传践行开放大学奋进文化。(省校对接部门:宣传部)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配置顶层设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增加教师岗位设置,持续充实专职教师数量,所开设的专业至少要配备1名符合专业教学要求、熟悉远程教育教学工作的导学教师,每门课程均需有课程导学教师。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鼓励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加大外聘高职称教师力度,持续优化体系专兼职教师学历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鼓励思政教师参加高校职称评审,加大外聘高职称高校思政课教师力度,持续引进、培育思政专业教师。(省校对接部门: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有效组织网上教学。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教学团队各类教研活动,通过团队协作教学落实教学过程。引导和督促学生主动参与网上教学,通过浏览课程辅导资源、发帖、参与论坛教学活动等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网上教学行为,确保自主学习效果。按照省校直播课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与直播教学,加强直播过程中的师生有效互动。(省校对接部门:导学中心、教务处)

五、严格执行考核、阅卷规范。按照课程《考核说明》督促引导学生按时按量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辅导教师按照形考评阅标准及时批改,做好纸质形考作业的存档;市(州)电大定期对教学点开展形考作业专项教学检查。按照省(自)开课试卷命题规范做好省(自)开课命题及标答制定工作,并提交省校审核;严格按照阅卷规范开展省(自)开课阅卷工作,做好省(自)开课试卷的自查与留档备查工作。(省校对接部门:教务处、导学中心)

六、努力提升学位授予率。做好本科招生阶段的学位宣传工作,调动学生学位申报积极性;加强学位英语考试辅导;积极加入全省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师资库,配合省校做好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省校对接部门:教务处、导学中心)

七、加强毕业论文指导。把好论文指导教师资质审核关并按时向省校报备;市(州)电大加强对教学点论文指导工作的统筹指导,积极开展指导教师的业务培训,落实论文指导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论文审查工作,认真分析终审反馈并及时改进。(省校对接部门:导学中心、教务处)

八、加强推进质量管理。各分校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成立质量管理监控部门,按比例配足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周期性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第三方评估与自我管控互为补充,监测有力、反应及时、执行有序的办学质量保证体系。(省校对接部门: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九、规范管理教学档案。强化档案管理意识,完善档案,如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材料。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存档。各分校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保证完整、系统、准确。(省校对接部门: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十、深入凝练宣传特色。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举措,深入推广应用省校四个模式。总结提炼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办学制度文件建设、线上线下教学组织管理、实践教学、学习支持服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等方面的特色亮点,探索总结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同创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资源共建共享,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方面的特色亮点,选送宣传典型特色案例。(省校对接部门:整改办

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办学质量意识,对标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评价标准要求,找准薄弱环节,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自加压力、开拓创新,提高标准、抬高标杆,优化管理流程、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成果,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强化质量闭环治理,全面提升开放教育办学规范程度、保障水平、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评估文件要求,湖北分部评估整改为期一年,须于20244月底完成销号清零。各单位关于整改具体问题,可向省校对接部门联系。关于整改进展情况,请各单位于每月25日左右向省校评估整改办书面报告。

省校评估整改办联系人:廖玉国

联系电话:027-87788499

电子邮箱:liaoyuguo@hbou.edu.cn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办学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

 

  

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评估整改办公室

                                                                                                                20231026

责任编辑:李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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