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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组建湖北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的通知

发布:2024-04-28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全面推进我省开放教育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充分调动体系教师落实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省内各教学点在学科教学研究领域的师资优势,切实落实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过程、提升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湖北开放大学拟组建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面向全省开展学位论文指导与支持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组建法学类、行管类、小教类、教管类、中文类、经管类及建工类等7个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每个团队负责相关本科专业学士学位论文的教学支持服务工作(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热心开放教育事业,社会形象良好。

(二)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教学情况。

(三)团队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及认真的工作态度,能遵守湖北开放大学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四)其他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我省学位论文指导及评审工作,能够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和义务。

三、团队管理

(一)职责与要求

在导学中心及团队主持人的统筹下,开展学位论文指导、答辩及评审工作,协助团队主持人对非团队论文指导教师进行培训、指导过程督查,实施跨区域的学位论文教学支持服务。

(二)管理与考核

论文指导教师团队实行团队主持人负责制,团队成员在团队主持人的领导下开展团队工作。省校导学中心负责对教师团队进行日常管理,每年按照团队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学位论文指导需求及团队考核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对团队成员进行调整。省校教务处对团队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及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团队成员按照团队相关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量核算办法予以酬金发放。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申报人结合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并如实填写《湖北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成员申报表》(附件2);②申报人所属单位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可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此次申报工作,并填写《湖北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及成员遴选。省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遴选,通过并入选的教师纳入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管理,正式组建团队。

五、相关要求

(一)宣传发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工作,积极动员教师申报并挖掘本单位(学校)优秀教师资源进行推荐。

(二)推荐数量。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由各市(州)负责统筹遴选推荐工作,各市(州)原则上推荐每类团队不少于2名教师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根据实际进行推荐,建议各单位根据本科专业开设情况,每类团队推荐1人。

(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各一份)(寄)送至导学中心,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寇月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导学中心教学办,430073

联系电话:027-87526350

电子邮箱:hbkddxbgs@126.com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名称及专业

2.湖北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成员申报表

3.湖北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团队成员荐汇总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4年4月28

责任编辑: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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